通常,护照的有效期限为十年。护照到期前,持有人需遵循相关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或更高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更换或补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规定,普通护照包含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等注册信息,以及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等。对于未满十六岁的持有人,护照有效期为五年;对于十六岁及以上的持有人,则为十年。具体签发普通护照的方法由公安部制定。
什么下情况下,护照持有人可申请更换或补发
– 护照即将过期;
– 护照签证页将满;
– 护照损坏丧失使用功能;
– 护照丢失或被窃;
– 其他正当理由需换发或补发。
申请更换或补发普通护照的流程
在国内,持有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国外,应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交部指定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应向暂住地的相应机构申请。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更换或补发遵循外交部的相关规定。
申请护照所需材料
一张近期的免冠照片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个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若在身份证办理过程中,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未满16岁的申请人需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同意出境意见及其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护照的复印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的出境同意证明;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批准,由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